宛人社职改〔2025〕127号关于2025年度南阳市中级职称申报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职教园区组织人社局,市直各主管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南阳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度我市中级职称申报、评聘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二、评聘计划使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取评聘分开方式”。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已备案并上网公示的2025年度职称评聘计划,推荐职称申报评审人选,严禁超计划申报评聘。企业、民营单位人员申报评审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一)公开明确评聘推荐范围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已备案的年度评聘计划1:1的比例进行一次性排名推荐,统一排名推荐后,评聘计划必须对应到人,在职称申报、评审、聘任等环节不能更换、递补。要在全单位公开明确所有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竞聘,包括将要通过职称申报评审取得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已经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已经通过资格确认取得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严格规范评聘推荐程序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切实做到年度评聘职数、空岗情况、职称政策、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六公开。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完善职称申报评聘推荐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量化积分竞争评聘细则,切实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密组织,按时完成推荐及申报工作。依据申报人的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实际贡献、日常考核、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等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逐级网上推荐上报。评聘推荐工作要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三)认真贯彻落实倾斜政策
1.向基层一线人员倾斜。贯彻豫人社办〔2023〕101号文件精神,长期工作在基层,符合基层职称倾斜政策的中小学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农业、林草、水利技术人员等参加职称评聘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贯彻豫人社办〔2016〕138号文件精神,乡镇事业单位引进县属及以上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职称。
2.向高层次人才倾斜。贯彻豫人社办〔2016〕138号、豫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高层次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等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参加职称评聘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三、申报评审政策
(一)关于职称申报的学历问题
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二)关于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问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规定,博士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直接初定中级职称,其中,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三)关于技能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问题
具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可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医疗技术、技工院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10个系列的职称评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单位创建个人职称申报账号时应将人员性质设置为技能人员):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3.参加国家和我省数字经济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取得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申报认定为工程师。
(四)关于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问题
自由职业者通过当地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人事档案所存放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职称。自由职业者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提供兜底服务,确保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权益。新文艺群体从业人员中没有工作单位的,也可通过所在地文联协会申报职称。
(五)关于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职称问题
企业无任何职称人员,可依据学历、年限要求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在“评审类型”选择“一步到位(破格)”。个人在职称申报系统提交审核时,无须上传破格职称申报备案表。已取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仍需满足相应聘任年限要求,正常评审中级职称。
(六)关于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类职业资格考核认定中级职称问题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8号)精神,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准入类、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国家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取得、现已停止考试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并可按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情况见豫人社办〔2024〕88号文件附表)。在对应范围内,对已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才,全市企事业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在年度职称评聘计划限额内直接聘任相应职称,无需换发我市职称证书。符合晋升高一层级职称标准条件的,可以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评审或考试。
(七)关于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政策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01号)规定,符合相关倾斜政策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附件4),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在职称申报系统上传扫描件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职称。
(八)关于委托评审问题
我市不具有相应中级职称评审权的系列和专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并出具委托代评函,委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委托评审中、高级职称的,由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资格审查并出具委托代评函,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未经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
四、申报审核流程
2025年我市所有级别职称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账号创建与审核。单位账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由单位联系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账号。在市社会养老保险局办理养老保险的驻宛非公企业,按注册地址就近联系卧龙区或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创建单位账号;在各县市区社会养老保险局办理养老保险的非公企业,联系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创建单位账号。
用人单位账号创建后,需登录账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账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账号创建。用人单位账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
(三)个人账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账号创建后,申报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忘记密码可向用人单位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一经提交无法更改。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A3纸张双面打印),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核流程。各系列各级别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在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接受补充。职称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资格审核实行线上审核和现场查验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分别对所审核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必须与纸质材料相符合,严禁弄虚作假。
需要现场提交待抽查备审的纸质材料包括:①《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单位填报,A3纸张打印一式三份。表格下载地址: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职称工作→职称表格);②《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完成后下载打印,A3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三份);③所有扫描上传的学位学历证书、证件、论文、著作、荣誉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所有材料不再需要复印件装订成册);④非公单位人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申报人员将以上所有纸质材料装入一个材料包内,材料包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本人签字、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一份放进材料包内,一份由各单位统一收齐报送材料交给审核人员,未经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的材料、个人报送的材料、逾期报送的材料,市人社局职改办一律不予受理。报送的材料要与网上最后审核的材料一致,一次性接收完成,不得更换或补充。
五、申报审核问题
(一)关于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问题
特殊评审类型人员须填写《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见附件3)。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学历破格)”;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等非逐级申报中级职称,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一步到位破格)”;转评职称同时伴有学历破格情况的,在“评审类型”选择“转评(学历破格)”。
(二)关于“绿色通道”等审核工作
破格申报或者基层倾斜政策、“绿色通道”考核认定等情况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抽查。
纸质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或《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完成网上申报。
六、申报评审时间
(一)我市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及截止时间安排见附件1。我市不具有相应中级职称评审权的系列和专业需要委托评审的,各县市区或市直主管单位及时与市人社局职改办联系。
(二)2025年度我市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含委托外地评审)工作需在12月底前完成。
七、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各评委会承办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评审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要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要签订保密承诺书。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县市区人社局要强化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评委会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指导其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二)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坚持无纸化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完善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坚持完善和扩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遴选范围,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企业专家及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专家应有一定比例,中评会鼓励吸纳部分市外专家,优化评委队伍结构。加强专家库动态管理,对已达到退休年限、已办理退休手续、已脱离本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及不能正确履行评审工作职责、群众有反映的人员,及时调整出专家库,确保评委质量。
(四)严格时间要求,完善备案程序
评委会承办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
职称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于拟召开评审会议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评审工作方案。在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纪要。
八、其他有关要求
(一)优化服务质效。县市区人社局、评委会承办部门在申报评审期间要保持服务电话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主动为职称申报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信访、投诉问题要调查核实,并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加强综合研判,制定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统筹安排,减少申报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二)营造良好环境。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开展职称领域中介机构整治。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承办单位不得指定、委托任何营利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称评审服务相关工作。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人社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官网、官媒了解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轻信各类网站、广告等“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
(三)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联系。
附件:1.2025年度南阳市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2025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才评价开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