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能人才支持工程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现就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阳市教育局、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阳市财政局、南阳市总工会关于《技能人才支持工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2021年12月27日,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助力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宛发〔2021〕26号)和《关于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宛办〔2021〕32号)两个关于人才强市措施的文件,对支持科技创新人才集聚作了相应规定:
1.支持企业引进培养技能人才。对首次来宛到“重点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高级技师,给予5000元、1000元补助。“重点企业”在职员工获得高级技师、技师等职业资格的,享受同等待遇。
2.鼓励培训机构定向输送技能人才。对职业院校、技工学院等培训机构与我市企业组织“冠名班”“定向班”。定向输送技能人才,效果突出的,按照每生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每年不超过30个班次)。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3.加强技能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补助。对新认定为省级或省级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给予10万元补助。宛办〔2021〕32号文件同时规定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同步谋划推进,尽快制定出台相应实施细则。为保障各项措施贯彻执行,有必要制定《办法》。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委组织部拟定的任务分工,市人社局负责技能人才支持工程相关政策文件起草工作。2022年初,市人社局开始《办法》起草工作。在起草文件的过程中,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市教育、工信、财政、工会、人社等部门多次对有关政策文件进行专门学习和论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建科、技能鉴定中心等相关科室又多次参加市委组织部召开的“诸葛英才计划”配套文件协调会,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多次讨论。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同时征求了市教育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工会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各方面对《办法》已经没有分歧。
三、文件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技能人才支持工程实施办法》共九条。
第一条 《技能人才支持工程实施办法》的文件依据。
第二条《技能人才支持工程实施办法》的组织实施部门。
第三、四、五条《技能人才支持工程实施办法》的培育对象、资助标准和申请程序。
第六条《技能人才支持工程实施办法》的违纪惩处。
第七条《技能人才支持工程实施办法》的资助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