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党的二十大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作出重要部署,主题教育要求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在梳理、评估去年出台政策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环境变化和形势需求,兼顾政策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结合我省实际,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突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聚焦助力企业稳岗扩岗、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强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我省稳就业政策力度。

二、主要内容和亮点举措

《通知》共三方面十二条具体政策措施。激发活力助力企业稳岗扩岗方面,提出了五条措施,包括: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分类施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方面,提出了四条措施,包括: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力度、加大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支持力度、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组织实施方面,提出了三条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优化经办服务、加强宣传解读。

《通知》主要有七条亮点举措:一是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中国银行河南分行每年提供不低于200亿元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额度。二是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对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三是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对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统一为1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四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确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五是扩大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范围。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六是加大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支持力度。提出开展“豫见•省外”系列活动,深化“1+6省际劳务协作联盟”,评选认定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项目,选树一批“返乡创业之星”。七是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评选认定一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示范点,确保全省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稳定在210万人以上。


相关文件: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