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支持牧原集团做大做强做优十一条措施的通知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支持牧原集团做大做强做优

十一条措施的通知

宛人社函〔2021〕408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强力推进牧原集团做大做强做优的十条扶持措施〉的通知》(宛发〔 2021〕1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通知精神,支持牧原集团做大做强做优结合人社部门工作职能,制定支持牧原集团发展十条措施,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服务牧原集团工作专班确保助企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一、主动精准对接,保障企业用工

1、提供精准服务。发挥专班作用,落实“人社专员”服务制度,主动了解牧原生产经营情况、员工总数、缺工人数、空岗结构等,建立用工需求清单,对牧原集团涉及人社现实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密切跟踪、推动解决。

2、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牧原招聘人才。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牧原集团用(缺)工岗位,形成常态化用工帮扶输送机制,定向为牧原集团输送员工。对为牧原集团输送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放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3、支持技工院校与牧原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合作。围绕牧原集团生产实际和产业升级,积极推进技工院校与牧原集团开展校企合作,推动校企共同研究制定技能人才培养方案,鼓励技工院校通过定向培养、订单班、冠名班、校企专业共建等,为牧原集团输送中、高级技能人才。对为牧原集团以“冠名班”、“定向班”等学制班方式订单培训技能人才30人以上(毕业取得双证)的技工学校,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补贴。

二、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

4、降低社保费率。继续降低牧原集团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5、支持牧原开展用工结构调整试点。帮助牧原集团开展用工结构调整试点工作,优化生产辅助性岗位和后勤保障岗位用人结构,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用人单位社保补贴。

6、支持牧原设立就业见习基地。帮助牧原集团建立健全青年就业见习平台,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提供就业见习机会,为企业储备青年人才,缓解企业用人用工压力。符合条件的,按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11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三、落实人才政策,提供人才支撑

7、落实人才补贴。一是对牧原从市外全职引进、年薪20万元以上、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科技创新人才,3年内按照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的30%给予人才补贴,每年最高10万元;3年内对企业付给人才年薪20万元以上部分的30%给予企业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二是对首次来宛到牧原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照每年15000元、12000元、9000元、6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三是对牧原柔性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经评审认定后,按照计税报酬总额的20%给予人才补贴,最高20万元,每年最高50万元;四是对牧原新引进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分别按照每人1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职工奖励;五是牧原新引进“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和“河南省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照每人5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标准给予人才奖励。

8、支持牧原自主培养技能人才。支持牧原集团按照有关规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建立职工培训中心、产业学院、网络学习平台等开展职工培训,积极承担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培训任务。引导其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优质培训机构作用,强化企业紧缺型职业(工种)的培训。对学时、取证等符合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的给予培训补贴。

9、支持牧原开展人才自主评价。支持牧原集团设立技能人才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建立与国家接轨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健全技能人才自主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牧原集团通过职称评价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专业性、创新性和工作实绩的考察。对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淡化奖项,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落实好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和“直通车”制度,确保牧原集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四、保障合法权益,和谐劳动关系

10、主动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帮扶。协助牧原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落实仲裁员分包联系企业制度,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引导企业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1、主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帮扶。将牧原作为“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培育对象,提升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能力;将牧原设为薪酬分配试点企业,引导牧原制定完善更加科学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在特殊工时制申报工作中,积极服务,上门宣传指导有关政策,帮助牧原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特殊工时制度。

全市各级人社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牧原集团生产实际,主动对接服务,全力支持牧原集团做大做强做优形成助企发展的浓厚氛围和优良环境,为南阳建设副中心城市贡献人社力量。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