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终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26-06-09 来源: 阅读次数:

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参保职工

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规范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服务协议范本的通知》(人社厅办函〔2024〕72号)规定和要求,现决定2026年6月9日终止与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请各参保单位知悉

特此公告。

 

 

 

南阳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