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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事业单位职称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宛人社职改〔2026〕80号)

时间:2026-03-18 来源: 阅读次数: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事业单位

职称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宛人社职改〔2026〕8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高新区、官庄工区、职教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市直各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职称聘任工作,根据《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1〕11号)、《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5〕44号)、《关于改进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2019〕1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90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南阳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聘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宛人社职改〔2025〕110号)、《关于2025年度南阳市中级职称申报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宛人社职改〔2025〕127号)、《关于2025年度南阳市职称申报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宛人社职改〔2025〕13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我市事业单位职称聘任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市事业单位职称聘任工作,应坚持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聘任结果公开,贯彻按岗聘任、平等竞争、能上能下的原则,采取分级管理、逐级聘任的办法。用人单位按照市人社职改部门核准的2025年度职称评聘计划备案职数,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和岗位需要择优聘任,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最佳配置,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一个比干劲、比贡献的良好工作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范围及条件

(一)聘任范围

凡在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通过评审取得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资格确认取得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年度职称评聘计划限制,在相应空岗内依据有关政策予以聘任。

符合豫人社〔2019〕16号、豫人社〔2020〕20号、豫人社办〔2016〕138号、豫人社规〔2022〕3号文件要求,2025年度职称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

符合豫人社办〔2019〕41号文件要求,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援派期间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返回我市信息补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可不受年度职称评聘计划限制,由单位提出申请,在相应空岗内予以聘任。

(二)聘任级别

高级和中级。

(三)聘任时间

聘期一般为1年至3年,聘期从2026年4月30日起计算。

(四)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具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的相应的职称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

3.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须具备考试报名条件规定和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等要求:

聘任中级职称: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

聘任副高级职称: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4.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5.其他必要的岗位聘任条件。

三、聘任程序

(一)2025年度职称申报时按照年度评聘计划进行过竞聘排名的事业单位,本次聘任严格按排名上报,不得更换、递补人员,更不允许重新进行排名。

(二)卫生系统等以考代评的单位必须严格按聘任程序进行:

1.公布本年度核准备案的评聘计划、岗位职责、聘任条件、竞聘方案及聘任有关要求;

2.要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聘任工作,切实做到年度聘任职数、空岗情况、职称政策、推荐办法、推荐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六公开。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完善职称聘任推荐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量化积分竞聘细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3.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密组织,按时完成聘任工作。依据竞聘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确定人选,确定拟聘任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逐级上报聘任材料。聘任推荐工作要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聘任材料经业务主管部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审查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核准备案,下发聘任文件,颁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证书》。高、中级聘任证书需加盖“南阳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用章”。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职改部门要加大对聘任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督促各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聘任。在职称聘任环节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出现问题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事业单位职称聘任一律在当年度市人社职改部门核准的评聘计划范围内进行,不得突破。

(三)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具有的职称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必须与岗位一致。

(四)通过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需提交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从(执)业证原件、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

(五)各单位需报送职称拟聘报告(红头文件)、聘任人员花名册和聘任电子信息。聘任文件印发后,各单位可及时办理聘任证书、完善聘任登记表(一式二份)。

(六)聘任材料审核时间:3月30日—4月1日,具体时间见附表。

 

附件:1.2025年度南阳市事业单位职称聘任花名册.docx

      2.南阳市事业单位职称聘任登记表.docx

3.2025年度职称聘任审核时间安排.docx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