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终止南阳市眼科医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的通知
时间: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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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有关协议服务机构:
为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第三版)规定和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终止南阳市社会保险中心与南阳市眼科医院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请各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广泛宣传知悉。
南阳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