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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阳市2025年第二批非因工伤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时间:2025-11-14 来源: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豫劳鉴〔2012〕6号)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等规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梁天可等103位同志进行了体检与评审,并依据医疗专家组意见,做出了鉴定结论。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11月20日。

举报、投诉电话:0377-63132723  0377-61691102。

 

附件:南阳市2025年第二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汇总表.xlsx

 

 

 

202511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