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业务直通车 > 正文

【南阳市2025年就业政策宣传月】
四、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 | (十四)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

时间:2025-09-24 来源: 阅读次数:

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

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


1.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