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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南阳市第一批伤残鉴定结论的公示

时间:2025-04-17 来源: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豫劳鉴〔2012〕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南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闫锋350位同志进行了体检与评审。根据专家组意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了鉴定结论,现将如下鉴定结论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417日-2025423日;

举报电话:0377-63136209,0377-63132723,0377-63137759,0377-61691102

 

附件:2025年南阳市第一批伤残鉴定结论汇总表.xls

 

 


20254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