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示(张晓冬)
时间: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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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11月18日受理了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张晓冬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张晓冬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77-63139909
盖章
2025年4月2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张晓冬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1328********0113
事故简述:2024年8月5日,张晓冬外派诸暨出差登记入住诸暨汉庭酒店市中心西施故里店,8月6日、7日张晓东拜访客户并在酒店办公,8月8日14时28分,张晓东被酒店工作人员发现在房间昏迷,酒店工作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4时38分又拨打110报警电话。经120现场确认,张晓冬已无生命体征,诸暨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调查后初步排除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