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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公示(曹建民)

时间:2024-08-23 来源: 阅读次数: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8月14日受理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三七八处申请的曹建民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曹建民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77-63139909

 

2024年8月23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三七八处

职工姓名:曹建民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21********1135

事故简述:2024年7月31日18时左右,曹建民在平顶山市宝丰县宏泰大酒店参加工作会议后,等待办理退房手续时,突发意识丧失,现场人员拨打120求救。伤后被送至宝丰县人民医院救治,7月31日20时32分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被诊断为:心室颤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