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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每12个月认证一次,您认证了吗?

时间:2024-08-19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开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主要目的是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退休人员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每12个月认证一次。超过12个月未认证,将会被暂停养老保险待遇。供养直系亲属认证周期为180天。

一、认证范围

(一)南阳市按月领取企业单位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南阳市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

二、认证时间

养老保险资格认证无固定认证时间,退休人员可在上次认证后一年内任意时间进行认证,不需要赶在一个集中的时段。只要两次认证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即可。

认证方式 

认证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免登录认证操作方式如下:步骤1:打开微信,搜索河南社保;步骤2:选择点击河南社保公众号;步骤3: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资格认证;步骤4: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免登录认证;步骤5:录入认证人的姓名与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进行认证;步骤6:拿起手机,正视屏幕摄像头,点击允许后进行扫脸认证。提示认证成功后即可。

(二)使用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认证(可为他人认证)

(三)使用河南社保手机APP认证(可为他人认证)

(四)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认证。离退休人员无智能手机或不会操作手机的,可到就近的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进行认证。

(五)社保服务大厅现场认证。离退休人员若通过以上几种方式无法认证成功的,可就近到社保服务大厅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四、认证结果处理

(一)凡在认证周期内成功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正常发放;未认证或认证不成功的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暂停发放。待资格认证审核通过后,次月恢复养老金发放并给予补发。

(二)近年来因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服刑等原因,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而暂停养老金发放的人员或其亲属,应及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情况并办理养老金恢复或终止等等相关手续,如隐瞒不报,经查实存在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将责令退回骗取的养老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联系电话

中心城区3个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联系电话分别为:

南阳市社会保险中心(市行政审批中心3楼),电话:0377-61387567;

卧龙区企业养老保险分中心(南阳市卧龙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华西路369号),电话:0377-63134355;

宛城区企业养老保险分中心(市人民北路蓝天游园东),电话:0377-63225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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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