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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阳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4-07-19 来源: 阅读次数:

全市各参保单位

今年,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且正常经营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六类市场主体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到企业的劳动者申请稳岗补贴的,应按规定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避免出现截留、滞留问题。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今年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细则尚未出台,河南省社保信息系统暂不支持办理,待相关文件出台后再进行申报办理。

存在失业保险欠费的参保单位,足额补缴欠费后,以2023年实际缴费为返还基数享受稳岗返还政策,补缴的历史欠费、滞纳金不列入返还基数。

目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选择“单位办事通道”申请稳岗补贴。(详见附件1.2024年南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操作手册【企业依申请方式】)。

参保企业银行账户如有变动,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选择“单位办事通道”中的“失业保险单位发放信息变更”业务进行银行账户维护,也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待遇经办岗进行现场提交维护

注意事项:

1.参保缴费期限认定:信息系统中该单位参保至申领当月(包含当月)满12个月。

2.欠费标准认定:申领时,信息系统中该单位截至申请当月(不包含当月)无欠费。由于全省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改革后,税务部门仅向人社部门反馈实际缴费数据,2024年4月1日(含)以后,无实际缴费即为欠费。

3.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该单位对应结算期202301—202312征集计划中实际到账失业保险费累计金额。

4.由于“免申即享”模块正在调试中,暂时无法使用,目前企业可以使用CA数字证书“依申请”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如果没有CA数字证书,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CA数字证书,方便企业办理所有线上业务,也可以免数字证书注册登录并申请稳岗返还(详见附件2.2024年南阳市稳岗返还免数字证书注册登录及申请流程)。

 

附件:1.2024年南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操作手册.docx
                       2.2024年南阳市稳岗返还免数字证书注册登录及申请流程.docx
                       3.南阳市市直及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docx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