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示(李建伟)
时间: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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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5月10日受理了王春霞申请的李建伟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李建伟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77-63139909
2024年7月1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河南省海韵运输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李建伟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32********1515
事故简述:2023年1月1日,李建伟和张成臣驾驶挂靠海韵运输有限公司经营的豫RJY358重型半挂牵引车(豫RBK59挂重型罐式半挂车)运输汽油途中,行至湖南省安仁县永乐江镇芙塘村颜家组处时,张成臣驾驶车辆与湘1730半挂车会车发生碰撞起火爆炸,造成李建伟和张成臣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