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开业补贴和创业运营补贴政策
创业开业补贴政策
(一)适用对象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一次性5000元
(三)办理要件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
3.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4.营业执照;
5.工资支付凭证(企业需使用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
6.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必须为社保卡金融账户);
7.正常经营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经营流水在5000元以上);
8.实地核查照片。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或“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河南就业”支付宝小程序提交申请材料。
2.材料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名(含)以上工作人员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拍照留存,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对拟享受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号。
咨询电话:0377-63120079
创业运营补贴政策
(一)适用对象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并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二)补贴标准
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
(三)办理要件
1.创业运营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
3.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4.营业执照;
5.创业实体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的入孵协议、孵化基地孵化管理制度;
6.人社部门认定创业孵化基地文件;
7.实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发票;
8.创业实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年度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向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可由创业孵化基地汇总后统一代为申请)。
2.受理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创业运营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公示认定。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享受补贴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实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0377-631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