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管理劳务派遣单位核验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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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经营行为,促进全市劳务派遣单位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3〕3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劳务派遣单位2023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市本级管理劳务派遣单位核验结果进行公示,为用工单位和劳动者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提供参考。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377-63168772。
附件:南阳市2023年度市本级管理劳务派遣单位核验核查结果公示表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