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南阳市第一批伤残鉴定结论的公示
时间: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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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豫劳鉴〔2012〕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南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陈宏杰等262位同志进行了体检与评审。根据专家组意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了鉴定结论,现将如下鉴定结论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
举报电话:0377-63136209,0377-63132723,0377-63137759,0377-61691102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