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服务科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实施对象
实施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受理

(行政审批服务科)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决定是否受理

(1)不属于审批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口头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由其通知申请人本人。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文件规定条件和程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

审查

决定

作出决定

(1)批准  制作相关文件并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取

(2)不批准  口头将不批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并退回材料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情形。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收费情况及依据
时限要求
法定时限(天)
承诺时限(天)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服务电话
63169619
受理地点
南阳市范蠡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4楼405室
投诉机构
南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投诉电话
60373399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