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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公示(闫山)

发布时间:2023-12-07 来源: 阅读次数: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8月14日受理了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闫山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闫山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77-63139909

 

2023年12月5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闫山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0*********0531

事故简述:2023年7月10日,闫山被派往新疆乌鲁木齐五家渠梧桐镇合盛硅业有限公司配合上海东方泵业进行电机试机工作。7月11日14时左右,闫山在单位位于乌鲁木齐市长沙路百信康城小区的办事处突发疾病昏迷倒地。同事发现后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被120救护车送至新疆四七四医院救治。于7月11日15时25分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被诊断为:1、呼吸心跳骤停 2、心源性猝死?3、急性脑血管意外?4、高血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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