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进入适老模式无障碍阅读
你好,欢迎访问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天是:
工伤保险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直通车 > 正文内容

工伤认定公示(张超)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0月31日受理了南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申请的张超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张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77-63139909

 

2023年11月9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南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职工姓名:张超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01********0518

事故简述:2023年10月17日11时左右,张超和同事在光武路光武帝城商业街49号楼1楼对面的商店进行食品监督抽查抽样工作时,突发疾病当场晕倒。后被120救护车送至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于10月18日3时05分左右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377-12333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7951号
访问统计:

承办:南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30202000018 网站标识码4113000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