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示(郭海鹏)
发布时间:2023-09-26 来源: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6月19日受理了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郭海鹏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郭海鹏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77-63139909
2023年9月26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郭海鹏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26********1515
事故简述:2023年5月19日10时35分左右,郭海鹏在内乡县湍东镇南阳飞龙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工集团工地项目部工作时,突发疾病。发病后被同事送至内乡县人民医院救治。被诊断为:猝死。于11时59分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