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公告
时间:2023-09-11
来源: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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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精神及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工作安排,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南阳市人社局将“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印章的规范使用公告如下:
一、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结果一律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审批专用章由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管理,经授权由进驻首席代表和审批业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按照具体使用的事项范围使用(见附件)。
三、行政审批专用章分实物印章和电子印章。实物印章用于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行政权力事项中需要出具的纸质材料,电子印章用于网上行政审批服务所需的签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在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具有与“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章同等法律效力。
五、“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章原则上不在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行政权力事项中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力事项清单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