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支持引进青年大学生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高校毕业生是人力资源中的主力军,是社会发展的宝贵财富。做好青年大学生引进工作是构建具有南阳特色和区域竞争力、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全面提升我市人才竞争力、科技创新力、产业聚集力的重要举措。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支持南阳建设副中心城市”,更是将“人才强省战略”作为“十大战略”之首,为青年大学生引进提供政策保障将为推动省级副中心城市建设,为我市加快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制定该办法,也是具体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之所需。

二、起草依据

《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助力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宛发〔202126号)、《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宛办〔202132号)。

三、文件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南阳市支持引进青年大学生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共分为十条。

主要内容:

第一条 明确《实施办法》制定的依据。

第二条 明确职能部门任务分工。

第三条 制定支持引进青年大学生优惠措施。

(一)对首次来宛到“重点企业”工作、35岁以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助;“重点企业”在职员工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享受同等待遇。

(二)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引进培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助。

第四条、第五条分别明确两类补助申请程序。

第六条  明确“重点企业”范围。

“重点企业”包括我市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及省定上市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第七条 至第十条 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支持、加强督查问效三个方面,为《南阳市支持引进青年大学生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链接:关于印发《南阳市支持引进青年大学生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宛人社办〔202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