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推进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加快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应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54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2〕79号)精神,特制定《南阳市推进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试点所用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平台为“豫云签”(省平台),网址为https://www.yuyunqian.com。按照“安全第一、试点先行、分批实施”的原则,后续将陆续引入更多符合标准的电子劳动合同平台进行试点和应用。
请各县区将参加试点企业名单及其试点工作有关负责人于9月2日前报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市人社局联系人:胡荣欣
电话: 63897596
邮箱: nyldgx@163.com
平台联系人:赵延顺
联系电话: 13526881810
2022年8月2日
南阳市推进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工作方案
电子劳动合同是传统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标志,是企业实现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是营造诚信用工生态,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为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创新模式,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探索“互联网+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促进信息技术与劳动用工管理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宣传普及电子劳动合同优势,提升我市企业对电子劳动合同的知晓度与认可度。支持引导部分企业先行试点,通过试点应用开展制度创新,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扩大电子劳动合同覆盖面,为全市全面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积累经验。鼓励企业拥抱新技术,实现新技术为实体经济的赋能再造,持续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真实可靠的电子签名。
(二)平等自愿原则。用人单位选择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的,应当就电子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与劳动者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同意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在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前,明确告知劳动者注意事项。
(三)安全保密原则。电子劳动合同系统应当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安全稳定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和不被篡改。系统数据应当格守保密原则,严禁丢失、转让或向无关第三方泄漏。
(四)有序推进原则。电子劳动合同有助于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能,首先鼓励部分企业进行试点,总结推进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完善政策措施,逐步有序推广。
四、方法步骤
(一)确定试点企业(8月至9月上旬)。印发通知,启动试点工作。确定各市属国有企业参加试点,吸引、鼓励其他大中型企业加入试点。
请各县区确定加入试点企业名单,于9月8日前将试点企业名单及试点工作负责人报送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二)举办培训(9月中旬)。组织试点地区有关工作人员和有关企业经办人员参加培训,掌握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平台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三)推广应用(9月下旬至11月)。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指导用人单位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平台,稳步推进电子劳动合同数字化,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对签订平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总结(12月)。各县区进行总结,梳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提出意见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人社局协调全市推进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工作,将电子劳动合同推广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维护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推进工作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人社部门牵头做好协调组织工作,各单位给予支持,共同做好试点,指导推动电子劳动合同稳步推进;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开展宣传,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深入了解并积极使用电子劳动合同。
(三)注重规范引导。电子劳动合同对企业实现降本增效和建立诚信守法用工环境大有神益,是惠企利民的创新举措(如使用成本低、管理便捷高效、安全可靠不可复改、永久保存等)。各县区应注重加强对电子劳动合同推进过程中的指导与规范,持续推进互联网背景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关系治理方面的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