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人社办〔2022〕63号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19〕57号)精神和南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南阳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我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拟对本部门的十项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组织抽查,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参与科室(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由本局组织,相关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共同参与(部门联合检查方案适时印发)。
二、检查时间和对象
检查期自5月初开始,12月底前结束。检查对象为我局已入库企业。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尽快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建立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并完成两库信息录入,制定检查计划,并在12月31日前完成检查计划。
三、检查事项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1(2022年南阳市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计划见附件2(2022年南阳市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四、检查流程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每次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由牵头发起科室和单位统一组织抽取,并通过协同监管平台自动派发至相关科室和单位。相关科室和单位自行通过系统账号登录工作平台,获取检查对象。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各科室和单位自行通过监管平台进行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匹配结束后,将人员匹配情况、检查人员联系方式报送至检查任务牵头科室和单位,由牵头科室和单位建立检查小组,各检查小组组长随机抽取已入库企业。各科室及二级单位尽快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建立执法人员库和检查企业库,并完成两库信息录入,制定检查计划,并在年底前完成检查计划。
(三)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按照各执法类别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进行。按照中央、省、市“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负责抽查任务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
(四)录入检查结果及公示。检查结束后,由参与检查的科室和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五)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相关科室和单位要依法采取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做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
(六)检查结果运用。各科室和单位在行政审批、奖励表彰等工作中,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规,将抽查检查及后续处理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对有相关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和负有责任的企业高管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构筑“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五、工作要求
各参与科室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检查水平。发起部门及配合部门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密切协作。要高度重视检查结果录入工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相关科室和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次检查工作的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完善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新思路、新方法,并及时将本单位抽查工作总结报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