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社局举办2023年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班
为贯彻省市人社工作要求,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县域基层调解工作,切实发挥企业基层调解组织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5月25日至26日,方城县人社局举办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班,对县域45家重点企业的68名中层管理者和调解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方城县人社局党组成员韩杨、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李天斗参加会议。
韩杨表示,举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既是优化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助力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更是交流基层调解工作经验、提高基层调解员政策法规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的根本需要。目前,企业面临的各类劳资纠纷和矛盾问题不断增多,处理难度不断加大,开展基层调解员培训是适应调解工作发展的需要。通过这次培训学习,目的就是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法律素养,帮助广大调解员更快适应工作,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减压器”作用,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培训结合正在开展的“调解仲裁法律政策宣传月”和“人社政策宣讲企业专场”等活动,聘请经验丰富的张占东、张林、陈庆茹等律师和人社局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工伤保险等方面的业务骨干,分别为学员讲授了《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劳动争议案例精讲》、社保待遇、劳动就业、人才引进等法律知识和社保政策。并向参训人员发放了《劳动法规汇编》《劳动人事争议办理指南》《人社惠企政策手册》《社会保障政策解读》等宣传资料。培训期间,授课老师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从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操作实务层层深入,采取课件演示、实例解析、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授课,赢得了学员们的阵阵掌声和一致好评。
培训结束后,全体参训学员参加了考试,并向成绩合格的学员发放《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证书》。广大学员表示,此次培训不仅学到了劳动争议调解的方式方法,又学到了社保就业等法规政策,提高了法律素养,拓展了调解能力,为后续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打下了理论基础和素质保障。
(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