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人社办〔2022〕56号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向南阳市卧龙区、宛城区下放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卧龙区、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科室:
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在南阳市中心城区落实的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26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扩权强县改革,经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沟通对接,按照“能放尽放”原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省明确的1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至卧龙区、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市级权限清单及行使方式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
权责类别:其他职权
赋权方式:直接下放
下放后办理方式:卧龙区、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建南阳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卧龙区、宛城区评审委员会,并对整个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二、有关要求
(一)确保权限下放到位。各业务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推进权限下放,不得随意设置附加条件,不得明放暗不放,不得擅自或变相收回已下放权限,确保1项权限真正放下去、放到位。卧龙区、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相关政策的研究,并结合实际开展业务工作,认真抓好下放权限的落实。
(二)强化上下协调联动。各业务科室要指导卧龙区、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厘清市、县两级职责边界,确保权责清晰、无缝衔接。卧龙区、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主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对接,着力提升业务素质,并建立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业务衔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业务科室要坚持放管结合,切实履行下放权限的监管责任,防止放管脱节。卧龙区、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权限,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公共利益等方面的权限,实行全覆盖、零死角监管。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