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社局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部门

名称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检查主体

事项

类别

检查

对象

抽查

比例

抽查频次(时间)

检查

方式

备注

1

市人

社局

对企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情况的监管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7号)

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一般事项检查

企业

5%

每年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

现场

检查

职建科、技工教研室

2

市人

社局

对职业培训及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2号)

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一般事项检查

培训机构

5%

每年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

现场

检查

职建科、技工教研室

3

市人

社局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一般事项检查

用人单位

5%

根据工作需要或每年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劳动保障监察局

4

市人

社局

对职业技能鉴定活动的监管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一般事项检查

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20%

每年

一次

现场、资料检查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5

市人

社局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监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河南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指南》(豫人社办〔2013〕75 号)

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一般事项检查

劳务派遣经营机构

5%

4-5

现场

检查

就业促进办

6

市人

社局

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情况的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一般事项检查

市直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可实行企业

10%

每年

一次

现场

检查

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局

7

市人

社局

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的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

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一般事项检查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5%

每年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

现场

检查

职建科

8

市人

社局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管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

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一般检查事项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0%

每年

一次

现场

检查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9

市人

社局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监管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

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一般检查事项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0%

每年

一次

现场

检查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10

市人社局

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监管

《河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意见》(豫社保〔2020〕22 号)

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重点检查事项

领取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

市本级企业离退休人员80%以上

3月-9月

手机APP自助认证、大厅辅助

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