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峰等212位同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时间:2021-12-10
来源: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按照河南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豫劳社〔2001〕5号)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等规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张峰等212位同志进行了体检与评审,并依据医疗专家组意见,做出了鉴定结论。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0日——12月15日。
举报、投诉电话:63136209,63132723,63137759,61691102。
附件:南阳市2021年下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汇总表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