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直职工社会保险2021缴费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号令)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将南阳市本级社会保险2021缴费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4月30日前在市本级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正常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及其参保职工。

二、申报时间

2021年5月6日-2021年6月25日。

三、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及注意事项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职工2021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使用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不再改变。

(一)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需申报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在申报时,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具体包括: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等。

注意事项:2021年1月1日后新参保的职工按入职后领取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

(二)机关事业单位需申报在编职工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在申报时,应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6〕10号)规定纳入缴费工资基数的项目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缴费工资基数的项目:基本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1993年工改保留的福补、年终一次性奖金、警衔津贴、海关津贴。

事业单位纳入缴费工资基数的项目: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人社、财政制定的绩效工资基本水平参考标准)、年终一次性奖金、1993年工改保留的福补、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护龄津贴、特殊教育补贴。

注意事项:

1、年终一次性奖金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的2020年度标准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不含5元女职工卫生费和特岗津贴(如老干津贴、纪检津贴、信访津贴等不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

3、2020年度有过职务晋升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参保职工,要根据工资表分段计算,取全年的平均值;

4、202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参保职工,在办理参保登记业务时,应直接填报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

5、2021年1月1日后新招录(含从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以起薪月工资申报缴费工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使用同一缴费工资基数。

(三)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参保单位以同期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

参保单位应按实际数额申报职工缴费基数,无需考虑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因素,参保单位申报工作完成后,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会自动为个人缴费基数封顶保底并生成单位缴费基数。

四、缴费基数申报流程及材料

在当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为贯彻人社部、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互联网+社保”工作,大力倡导“一网通办”和“不见面”服务,减少人员聚集,按照省局2021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要求,本次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采用网厅申报为主、线下申报为辅的方式,各参保单位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线上申报2021年度缴费基数,除个别特殊情况外,线下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一)网厅申报

参保单位办理CA证书后,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未办理CA证书的参保单位请抓紧时间办理。

1、参保单位于2021年5月6日后可登陆网上服务平台,依次点击“单位业务—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批量职工工资申报”,在“申报险种范围”中选择对应险种,点击“模板下载”按钮,导出本单位的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数据库。

2、参保单位确定本单位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填写《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承诺书》(附件1,以下简称“承诺书”)、《职工2021缴费年度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

《申报表》经公示程序或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填写申报工资数据库(数据库中只需填报2021缴费年度个人缴费工资,人员顺序和表格内容不得更改),并在“批量职工工资申报”界面导入信息系统,同时将《承诺书》、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申报表》或《公示情况报告》(附件3)拍照上传至附件后提交,无需提供纸质资料,原件要保存在单位备查。上传的资料作为电子档案,具有法律效力,参保单位要对上传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要按要求予以处罚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资基数申报资料提交后,信息系统将随机选定抽查对象,参保单位要上传被抽查对象的工资审批表以及平均工资的计算说明、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名单及金额等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通过信息系统予以确认。

(二)线下申报

因信息系统数据异常、破产改制、长期停产停业或其他原因,确实无法办理CA证书的参保单位,经申请核实后可线下申报。

1、申请线下申报的参保单位于2021年5月6日后到南阳市行政审批中心3楼人社局公共业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U盘拷取线下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数据库及相关资料。参保单位按要求完善工资基数申报资料后,提交公共业务部审核。

2线下申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需提交:

(1)《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承诺书》(附件1)。

(2)《南阳市职工2021缴费年度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附件2,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

(3)电子版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数据库(数据库中只需填报2021缴费年度个人缴费工资,人员顺序和表格内容不得更改)。

(4)参保单位中部分职工在其他地区社保机构参保缴费的,需提供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5)破产改制、长期停产停业的参保单位,应提供《南阳市直不能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单位情况说明表》(附件4)和《承诺书》。

注意事项:

(1)各参保单位报送的所有资料均要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2)所需提供的资料要真实完整、格式统一。申报资料中需提供复印件的,纸张均为A4规格。

3线下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需提交:

(1)《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承诺书》(附件1)。

(2)《南阳市职工2021缴费年度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附件2,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

(3)电子版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数据库(数据库中只需填报2021缴费年度个人缴费工资,人员顺序和表格内容不可更改)。

(4)提供每个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说明和工资审批表以及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名单及金额。

注意事项:各参保单位报送的所有资料均要加盖参保单位的公章。对于随参保单位参保的所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或代管单位报送的资料,应同时加盖二级单位和参保单位的公章。

五、申报要求

(一)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是记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关系到每一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参保单位要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要求如实提供资料申报缴费基数,不得虚报、谎报、瞒报,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各参保单位要按时申报2021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对逾期不报的,单位缴费基数和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参保单位在基数申报工作中,应注意核对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单位基本信息、参保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及参保信息,发现信息登记有误的,在本单位基数申报工作完成之后应及时提交变更申请,予以更正。

(四)加强事后稽核力度。基数申报工作完成后,对于经稽核发现存在虚报、谎报、瞒报等行为的参保单位,将依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377-61387781

附件:

1.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承诺书

2.南阳市职工2021缴费年度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3.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公示情况报告

4.南阳市直不能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单位情况说明表

5.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020年平均工资算法

6.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基数申报指南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  

 

    附件:1.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承诺书.docx

          2.南阳市职工2021缴费年度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docx

          3.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公示情况报告.doc

          4.南阳市直不能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单位情况说明表.doc

         5.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020年平均工资算法.docx

         6.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基数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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