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人社〔2018〕138号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8〕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阳 市 财 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