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9月22日

豫人社办[2017]145号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