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运行情况
南阳市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运行情况
一、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相关情况
1、企业职工参保情况:截至2016年10月,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为641000人,实际参保人数为645847人。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截至2016年10月,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为463.29万人,实际参保人数为458.82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数132.69万人。
二、征缴基数标准
1、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豫人社[2016]29号)通知精神,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低为27%,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19%,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8%。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4〕8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使用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缴费工资低于参保所在地省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60%核定;缴费工资高于参保所在地省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按300%核定。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6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五、基金运营情况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情况
1、近4年基金征缴、发放、结余情况
项 目 时 间 |
基金总收入(万元) |
基金 总支出 (万元) |
基金结余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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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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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缴收入 |
省级补助资金 |
||||
2012年 |
348025 |
200254 |
130371 |
298744 |
113289 |
2013年 |
370836 |
205321 |
142465 |
347200 |
136925 |
2014年 |
373549 |
209312 |
142872 |
382468 |
127983 |
2015年 |
411684 |
244184 |
167500 |
434036 |
114914 |
2016年1—10 |
412298 |
213171 |
199127 |
395053 |
148021 |
2、基金运行机制、统筹模式
南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06年1月1日实行市级统筹,实现了“五统一”,即统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统一筹集和管理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管理,统一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市级统筹在基金的管理上采取统收统支,即当期收入全部上缴市里,所需待遇由市里全额支付。
南阳市企业养老保险从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省级统筹。省级统筹模式为“五统一”,即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养老保险待遇政策,统一管理和使用基金,统一业务规程和信息系统。省级统筹在基金管理上采用年初省下达收支计划,实行预算管理的方式,基金缺口由省及省辖市分级负担的收支管理模式。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情况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尚未实行统筹管理,仍由各县区负责征缴和管理。
南阳市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局
2016年11月21日